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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6條
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6條
法規:
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6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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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明書損壞或滅失,申請換發或補發者,應敘明其損壞或滅失原因,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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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本辦法依國土測繪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測量技師考試或檢覈及格,並曾修習一定學分或時數之專業科目者,得檢具申請書、測量技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及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第3條
前條所定一定學分或時數之專業科目如下:一、民法物權:二學分或三十六小時以上。二、土地法:二學分或三十六小時以上。三、土地…
第4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受理申請,經審查符合第二條規定者,應發給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明書。不符合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
第5條
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明書損壞或滅失,申請換發或補發者,應敘明其損壞或滅失原因,檢附第二條之相關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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