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法 第54條 法規:國土測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附則 第54條 政府機關依本法所為之測繪成果,除法規另有規定不得提供者外,機關、團體或個人得申請使用。前項測繪成果申請使用程序、收費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