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法 第29條 法規:國土測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地名管理 第29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地名管理檔案,並定期更新之。標準地名審議程序、變更、公告與地名管理檔案之規格及地名管理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