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法 第27條 法規:國土測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地名管理 第27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遴聘學者、專家、機關及民間團體代表審議標準地名相關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