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4條 法規: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五章 附則 第54條 非都市土地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事業計畫編定或變更編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其有違反使用者,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聯合取締小組依相關規定處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