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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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條山坡地範圍內各使用分區土地申請變更編定,屬依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應檢附水土保持機關核發之水土保持完工…
- 第49條(刪除)
- 第49-1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受理變更編定案件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應組專案小組審查︰一、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免擬具興辦事業計畫情…
- 第50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查申請變更編定案件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申請人修正申請變更編定範圍:一、變更使用後影響鄰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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