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3-3條 法規: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三章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第23-3條 申請人獲准開發許可後,依水利法相關規定需辦理出流管制計畫者,免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前條整地排水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