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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無法發還土地地價補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辦法之地價補償費,按申請人依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申請歸還土地時,當期土地徵收補償基準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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