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46條 法規: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二編 地籍測量 › 第二章 圖根測量 › 第一節 通則 第46條 圖根測量應依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之成果,以下列測量方法實施:一、導線測量。二、交會測量。三、衛星定位測量。四、自由測站法。前項圖根測量採用之測量方法,以衛星定位測量及導線測量優先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