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54條 法規: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二編 地籍測量 › 第四章 計算面積 › 第一節 通則 第154條 宗地分屬二以上圖幅時,其面積應就各部分計算後再合併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