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25條空中三角測量應使用二等以上之精密航測儀器;其成果應配合量測及製圖精度之要求。
- 第126條界址點坐標之量測,以與空中三角測量合併實施為原則。
- 第127條測得之界址坐標須展開於原圖紙上,其點位誤差應在圖上零點二毫米以內。一宗土地之相鄰界點,應連接成界址線。
- 第128條採糾正鑲嵌法時,應根據航攝底片與控制點,用糾正儀糾正為適當比例尺之照片,並鑲嵌成圖、劃分圖廓或採圖解法,直接製成原圖。用…
- 第129條複照作業,根據糾正之鑲嵌照片圖,複照成需要比例尺之照片,再曬印藍圖。
- 第130條立體測圖或糾正複照後,應根據藍圖及照片或圖解法直接製成之原圖,在實地逐號檢對調繪;其蔭蔽不清之處及照片上不能顯示之界址,…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