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07條 法規: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二編 地籍測量 › 第三章 戶地測量 › 第四節 戶地航空攝影測量 第107條 下列各種點位,除另有規定外,應於實施航空攝影前布設航測標:一、界址點。二、都市計畫樁。三、圖根點。四、基本控制點(三角點、精密導線點、衛星控制點、水準點。)五、像片控制點。六、加密控制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