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機關委託辦理地籍測量辦法 第12條 法規:地政機關委託辦理地籍測量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2條 受託期間內受託測繪業經許可或登記之測量技師或測量員有異動時,應於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十日內,檢具核准之文件,送地政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