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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政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地政士公會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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