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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62條

市地重劃後,重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其原有之土地。
但對於行政上或判決上之處分,其效力與原有土地性質上不可分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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