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40條 法規: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六章 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拆遷補償及工程施工 第40條 前條重劃工程之施工,應於重劃計畫書公告確定及其土地改良物或墳墓補償金額經領取或存入專戶保管後為之。重劃工程完竣後,各項公共設施應依有關法令規定交由各該主管機關接管並養護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