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法規: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母法 第28條 經紀人員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受撤銷或廢止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於原因消滅後,得重新請領證書或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