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地政處;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