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行政
內政部
地政目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第7條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第7條
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
上一條
第6條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獎勵方式,以公開表揚或發給獎狀、獎牌為之。
下一條
已是最後一條
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
本辦法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以下簡稱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有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除第三條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獎…
第3條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曾受本條例規定之處罰或懲戒處分者,不予獎勵。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紀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
第4條
經紀業有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得予以獎勵之情事者,由其所屬經紀業商業同業公會檢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報請直轄…
第5條
經紀人員有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得予以獎勵之情事者,由其任職經紀業所屬經紀業商業同業公會檢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資…
第6條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獎勵方式,以公開表揚或發給獎狀、獎牌為之。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