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第2條 法規: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2條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以下簡稱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有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除第三條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