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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辦理專業訓練之機構、團體應將每期學員名冊、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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