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法規: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母法 第19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執行不動產估價師受除名之懲戒處分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廢止不動產估價師資格並註銷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後,廢止開業資格並註銷開業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