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74條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應依下列原則估算之:一、依建造執照及建築設計圖說或土地開發許可文件及規劃配置圖計算之面…
- 第75條開發或建築後預期總銷售金額應按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乘以推定之銷售單價計算之。可銷售面積中之各部分銷售單價不…
- 第76條土地建築開發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項目如下:一、直接成本:營造或施工費。二、間接成本,其內容如下:(一)規劃設計費。(二)…
- 第77條廣告費、銷售費、管理費及稅捐,應按總銷售金額乘以相關費率計算,相關費率應由全聯會定期公告之。
- 第78條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規劃設計費與利潤率應依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條規定計算之。
- 第79條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應依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規定計算資本利息年利率,並參考下列公式計算之:資本利息綜合利…
- 第81條土地開發分析法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V=S÷(1+R)÷(1+i)-(C+M)其中:V:土地開發分析價格。S:開發或建築後…
- 第82條全聯會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七條公告之資料,應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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