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條直接法分為下列二種:一、淨計法:指就勘估標的所需要各種建築材料及人工之數量,逐一乘以價格日期當時該建築材料之單價及人工工資,並加計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及利潤。二、單位工程法:係以建築細部工程之各項目單價乘以該工程施工數量,並合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