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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經紀業經營代銷業務者,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並簽訂委託代銷契約後三十日內,應檢附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向代銷經紀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備查;異動或終止委託代銷契約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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