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4條 法規: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4條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之辦理程序如下:一、蒐集、製作或修正有關之基本圖籍及資料。二、調查買賣或收益實例、繪製有關圖籍及調查有關影響地價之因素。三、劃分或修正地價區段,並繪製地價區段圖。四、估計實例土地正常單價。五、選取比準地及查估比準地地價。六、估計預定徵收土地宗地單位市價。七、徵收土地宗地單位市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