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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6條

區段徵收土地之處分收入,優先抵付開發總費用,如有盈餘,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全部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如有不足,由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貼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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