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75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四章 總登記 › 第一節 土地總登記 第75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而生權利爭執事件者,登記機關應於公告期滿後,依土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調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