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20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二章 登記書表簿狀圖冊 第20條 登記簿及地籍圖由登記機關永久保存之。除法律或中央地政機關另有規定或為避免遭受損害外,不得攜出登記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