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126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九章 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第126條 信託以遺囑為之者,信託登記應由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後,會同受託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遺囑執行人時,應於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託人申請之。前項情形,於繼承人有無不明時,仍應於辦畢遺產管理人登記後,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受託人申請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