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鋼鐵造、鋼骨水泥造、石造,其現值用左列公式計算之。
┌──一、1-NS/V=R二、V(1-R)m=M上式中:V表示建築改良物之建築費用總額。
N表示建築改良物之耐用年數。
S表示建築改良物廢棄後之殘餘價值。
R表示建築改良物之折舊率。
m表示建築改良物之經歷年數。
M表示建築改良物之經歷m年後之現值。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13條
第13條
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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