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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2條

耕地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但因習慣以現金為耕地租用之擔保者,其金額不得超過一年應繳租額四分之一。
前項擔保金之利息,應視為地租之一部,其利率應按當地一般利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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