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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儲蓄互助社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社股金額為每股新臺幣一百元,每一社員股金,至多不得超過社股金總額百分之十。
前項股金繳納係社員之義務,具有儲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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