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整理及解散重行組織辦法 第5條 法規:教育會整理及解散重行組織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5條 教育會之整理,於整理小組成立之次日起三個月完成,必要時由主管機關延長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