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母法 第二章 設立 第4條 教育會之發起組織,應由發起人備具申請書,連同發起人名冊及發起人之服務證明或立案證書,報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後,由發起人召開發起人會議,互推籌備人,組織籌備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