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母法 第五章 會議 第21條 教育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依本法第三十條通知會員(代表)及報請該管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時,應載明會議種類、時間、地點,並附送會議議程。其議事涉及目的事業者,並得同時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教育會舉行理事會議或監事會議,如有必要得報請該管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