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母法 第四章 職員 第20條 教育會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其所屬教育會之會務工作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