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母法 第三章 會員 第11條 鄉(鎮、市、區)教育會個人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出會,由其所屬教育會報請該管主管機關備查:一、死亡。二、喪失會員資格。三、有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四、未依會籍移轉之規定辦理會籍移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