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 第4條 法規:教育會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教育會之任務如左:一、關於教育之研究、設計、改進建議事項。二、關於協助指導增進國民生活知識事項及終身教育的推動。三、關於協助教育之調查、統計及書刊編纂事項。四、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五、關於會員之福利互助及協調連繫事項。六、關於教育政策及法令之協助推行事項。七、關於接受機關或團體委託辦理有關教育事項。八、關於教育活動及社會運動參加事項。九、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