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 第39條 法規:教育會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經費 第39條 教育會興辦之事業,應另立會計,每年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分報主管機關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教育會興辦之事業停止後,其權利義務由該會承受負擔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