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 第37條 法規:教育會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經費 第37條 教育會年度預算、決算,每年應編造報告書,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