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團體法 第7條 法規:商業團體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7條 商業團體會址應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商業團體經會員大會決議,得設辦事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