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第39條 法規: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39條 合作社之罷免案應擬具罷免申請書,敘明理由,經原選舉人三分之一以上之簽署,始得向合作社提出,並副知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