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第69條 法規:合作社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合作社聯合社 第69條 合作社聯合社之代表大會,以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社之代表組織之。前項代表之名額,依左列各款方式之一定之:一、依合作社社員或合作社聯合社所屬合作社社員之人數比例定之。二、依合作社股金總額或合作社聯合社所屬合作社股金總額比例定之。三、依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社對於聯合社之出資額比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