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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本法施行前已成立之工業團體,應由理事會依本法及本細則規定,修訂各該團體章程,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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