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團體法 第7條 法規:工業團體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工業同業公會 › 第一節 設立 第7條 凡在同一組織區域內,有依法取得工廠登記證照之同業工廠滿五家以上時,應組織該業工業同業公會。但全國工業同業公會之組織,得不受上項家數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