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團體法 第47條 法規:工業團體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工業同業公會 › 第六節 全國各業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47條 全國各業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對所屬團體會員之目的事業,有採取一致行為之必要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