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工業團體,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劃工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
- 第3條工業團體之分類體系如左:一、工業同業公會:(一)省(市)工業同業公會。(二)特定地區工業同業公會。(三)全國工業同業公會…
- 第4條工業團體之任務如左:一、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統計、研究、改良及發展事項。二、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三、關於…
- 第5條縣(市)工業會之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直轄市工業同業公會及工業會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省工業同業公會與工業會、特定地…
- 第6條工業團體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特定地區工業團體會址所在地,由主管機關核定之。工業團體得經主管機關核准,設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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