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8條 法規: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8條 貧困家屬患漢生病者,應逕至設有特別皮膚門診所,免費就醫,凡開放性必須住院治療者,應洽送公私立漢生病醫療機構免費住院治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