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14條 法規: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4條 貧困家屬就醫經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